农业动态 分类
龙珠体育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(杭农(农产品)罚〔2022〕6号)发布日期:2022-11-16 浏览次数:

  2022年8月2日,本机关依法到当事人处对已上市的4个葡萄品种进行抽样送检,其中有巨玫瑰、玫瑰香等两个葡萄样品,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和福建省农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,检测结论都判定为不合格,涉嫌生产销售农残超标的葡萄产品,2022年10月19日本机关依法批准立案。经查,当事人未执行规范合理用药、未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、使用技术要求等使用农药和未执行葡萄上市检测合格上市制度,导致了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葡萄产品的事情发生,其行为是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行为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

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、第三十四条和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。依据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五十条结合《福建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序号114项“轻微违法、责令停止销售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龙珠体育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。”之规定。本机关责令停止销售,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: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(¥2200.00元)。